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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佛山市网商协会职业道德规则

    与行业反贿赂公约

    第一章  总则

    第一条  为加强佛山市网商协会(以下简称"本会")会员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与廉洁从业建设,规范职业行为,防范商业贿赂,营造诚信、公平、健康的网络商贸环境,制定本公约

    第二条  公约适用于本会全体会员单位及其从业人员。

    第三条  公约坚持依法合规、诚实守信、廉洁自律、奖惩分明原则。

    第二章  职业道德规范

    第四条  从业人员应爱岗敬业、忠于职守,诚信经营,不发布虚假宣传,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。

    第五条  从业人员应公平竞争,尊重知识产权,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个人信息。

    第六条  从业人员应严守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,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。

    第七条  本会定期开展职业道德和反腐倡廉教育培训,会员单位应将相关教育纳入员工培训。

    第三章  反贿赂行为准则

    第八条  会员单位协会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客户、供应商、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贿,索取或收受回扣、礼金、有价证券、宴请、旅游等不正当利益。

    第九条  会员单位应建立健全反贿赂管理制度,规范礼品礼金申报、利益冲突回避、合作伙伴尽职调查等关键环节。

    第十条  本会设立举报渠道,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举报人。

    第四章  激励与惩戒

    第十一条  对诚信经营、廉洁从业表现突出的会员单位和个人,本会予以通报表扬。

    第十二条  对违反本规则的会员单位,视情节采取约谈提醒、限期整改、通报批评、暂停或取消会员资格等处理;涉嫌违法的,移送有关部门。

    第十   执纪工作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:

    长:协会会长

    副组长:协会秘书长

    书:协会秘书处负责日常联络和档案管理

    举报建议电话:0757-82251940

     

    佛山市网商协会
    2024年9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