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山市网商协会档案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规范本会档案的收集、保管和利用,保障档案完整安全,服务会务和会员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本会秘书处为档案主管部门,秘书长为第一责任人,指定专人(可兼任)负责档案日常管理。
第二章 归 档
第三条 归档范围:
(一)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监事会会议的决议、纪要及签到材料;
(二)本会各项规章制度、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;
(三)对外签订的合同、协议及重要往来函件;
(四)重要活动方案、签到表、宣传稿件、照片及影像资料;
(五)财务报表、审计报告、年检及捐赠材料;
(六)党建资料;
(八)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。
第四条 归档要求:材料真实完整,签署齐全;
第五条 档案按“年度—类别编号
第三章 保 管
第六条 会议决议、章程制度、会员名册、重大合同、财务报告、年检资料等永久保管;一般通知、宣传资料等定期保管,期限不少于3年。
第七条 档案存放场所应防火、防潮、防盗、防虫
第四章 借阅与利用
第八条 档案借阅按以下规定审批:
(一)普通档案(已公开、不涉密、不涉会员隐私),由秘书长审批,即时办理;
(三)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或第三方权益的档案,由会长审核
审批可通过书面、当面或微信工作群等形式办理,事后补登《档案借阅审批表》。
第九条 借阅人应妥善保管档案,不得涂改、拆卷、转借或拍照传播;借阅期限为7个工作日,确需延期的经秘书长同意。
第五章 销 毁
第十条 超过保管期限且无保存价值的档案,由档案员编制《档案销毁清册》,经秘书长审核、会长批准后,由两人以上监销签字;销毁清册永久保存。
第六章 附 则
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本会秘书处负责解释。
第十二条 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。
附件:《佛山市网商协会档案借阅登记表》
佛山市网商协会
2024年4月20日
佛山市网商协会档案借阅登记表 | ||||||||
填表说明:借阅档案须一事一登记;借阅人归还档案后,由档案员核验并在“实际归还日期”栏注明 | ||||||||
序号 | 借阅日期 | 借阅人 | 档案名称及 | 借阅用途 | 审批人 | 预计归还 | 实际归还 | 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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