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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佛山市网商协会党支部党建经费保障制度

    第一条 总则

    为保障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,结合协会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协会应当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务预算,确保党组织活动经费足额保障、规范使用。

    第二条 经费来源

    党建经费来源包括:(一)会费列支。每年从协会会费收入中列支党建专项经费,作为党组织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。(二)党费返还。党员交纳的党费按上级党组织规定比例返还部分,全部用于支部开展活动。(三)上级拨付。上级党组织拨付的党建补助经费。(四)其他收入。协会接受的社会捐赠、服务收入等合法收入中安排用于党建的部分。

    第三条 使用范围

    党建经费用于:党员教育学习(购买学习资料、订阅报刊)、"三会一课"和主题党日活动、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、党员培训考察、党建宣传阵地建设、慰问困难党员、表彰优秀党员以及其他党组织活动支出。

    第四条 管理监督

    党建经费实行单独列账、专款专用,与协会行政经费分账核算。经费使用由党支部书记审批,重大支出经党员大会研究决定。每季度向党员公布经费收支情况,接受党员和会员监督。党费收缴和使用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执行,单独建立台账。

    第五条 附则

    本制度经协会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,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后施行,由协会党支部负责解释。

    佛山市网商协会党支部 制
    2024年6月